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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得宽”的80后检察官:办案不忘“释法说理”

发表时间:2016-09-23 08:35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杨金祝

  李望为,今年34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从加入检察队伍起,就认真对待群众申诉的每一个案件,用“释法说理”的方式,让老百姓懂法、信法、服法。“司法诚信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他认为“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个人若不讲信用,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法律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司法诚信”,老百姓就不信仰法律,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会混乱。

  老太申请“保护”被拒

  民事行政检察科“多管闲事”

  李望为所在的民事行政检察科,主要的工作是监督法院的“民事判决”和“行政判决”,不服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败诉方,都可以到这里来申诉。

  今年8月,86岁的李玉梅婆婆就因为法院驳回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事,向民事行政检察科提起申诉。

  原来,李婆婆有两套房子,她自己居住在茶店子,人民公园的老房子就让儿子儿媳居住。由于婆媳关系一直不好,两人从1998年开始就没说过话,一说话就吵。在上个月的一次争吵中,儿媳张丽在气头上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出来,吓得李婆婆赶紧报警。事后,李婆婆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受理后,驳回了李婆婆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因为,法院判定张丽拿菜刀的行为只是威胁,没有造成现实危险。

  本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特别程序,不属于民事行政检察科监督范围,可以不用受理。但李望为看到李婆婆已到86岁高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教育机会,就和同事们商量,准备“多管闲事”。

  李望为一行花了1个月的时间,在社区和李婆婆家里走访、取证,还给李婆婆家里做工作,从法律角度“警告”张丽:“你们住的房子是你们母亲的,她是房屋合法所有者,有权要求你们搬出去。房子给你们住,你们非但不感恩,还对母亲动刀。”张丽也向李望为解释,当时拿刀只是因一时气愤,没想过真的动刀。在民事行政检察科的调解下,李婆婆和儿媳渐渐解开了十多年的心结。

  交通混乱他也管:

  每天下班后到公交站暗访取证

  除了爱在检察工作中“多管闲事”,李望为对其他事也“管得宽”。

  2014年,李望为在外出调查中发现,万家湾公交站交通问题严重。公交道上布满了私家车,公交车都只能在马路中间停靠;而乘客一下车,这些私家车车主就靠向乘客拉客。

  李望为说,对于行政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民事行政检察科可以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李望为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带领民事行政检察科调查组,每天下班后就到万家湾公交站暗访、影像取证,并将万家湾公交站乱象调查情况移交给交通部门。经过为期1个月的专项治理,拉客私家车不见了,公交站还增加了电子眼监控。(来源: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