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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狗一族 这三个月专项整治违规养犬

发表时间:2018-08-20 09:11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关 荣

  记者19日从成都市犬只管理协调办公室小组获悉,针对近期违规养犬现象突出,涉犬纠纷急增,群众反映强烈的现状,为做好犬只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规范养犬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将在成都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每周至少集中整治一次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旨在强化电子犬证办理、及时查处和有效治理街面流浪犬、散放犬影响市容环境、增强文明养犬意识,犬伤人、犬扰民、犬污染事件明显下降,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整治行动由市犬管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等多部门参与,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同时每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区(市)县开展检查。

  集中捕捉流浪犬无主犬

  据了解,本次整治分为动员部署、聚力整治、完善制度三个阶段。其中,从今日(8月20日)至10月20日,成都将从四个方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是摸底办证。各区(市)县公安部门进一步对辖区内未办证的犬只办证,对一户多犬、饲养禁养犬等行为进行纠正。

  二是纠正不文明养犬。以城市城镇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休闲广场、城区街道、住宅小区为整治核心,重点对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敞放犬只,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不由犬主随身牵引,犬主携犬外出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养犬噪音扰民等行为开展劝导,拒不改正的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处罚。

  三是捕捉流浪犬、无主犬。各区(市)县政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综治队员或者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对辖区内的流浪犬、无主犬集中捕捉,捕捉处置犬只可送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

  四是强化相关行业监管。加大力度监管犬只养殖场、犬只交易市场、犬只诊疗、美容机构等从事与犬只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同时,对人用、兽用疫苗进行抽查。

  整治违规养犬 各部门分别干些啥

  ·高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及各区(市)县政府

  负责本区域内犬只清理整治的组织实施;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处理居民的涉犬举报、投诉,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农村的狂犬、野犬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力量捕杀;纠正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

  ·公安

  对未办证的犬只开展办证,摸清犬只底数;纠正一户多犬、饲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查处狂犬、伤人犬、流浪犬,以及不服从犬只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行为。

  ·城管

  清查以下行为:不按规定栓(圈)养犬只、散放犬只,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犬主携犬外出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占用公共场所交易犬只行为。对公共区域的犬类粪便及时清除,对犬只死尸进行收集、清理和无害化处置。

  ·犬只动物防疫

  负责督查定点免疫点是否公示、是否定期开展犬类的预防接种、发放免疫合格证、建立犬只免疫档案、是否设立犬只产地检疫报检点,是否依法开展犬只产地检疫。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负责督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取得许可证、注册执业兽医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对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是否使用假劣兽药等。

  ·卫计

  强化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各犬伤门诊提供24小时应诊服务,做好犬伤处置、登记报告、宣传教育等。对各犬伤门诊医务人员专业技能、犬伤患者登记报告、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等进行考核检查。

  ·工商

  排查犬只交易市场、犬只养殖场、宠物医院、宠物用品商店等经营单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房管

  督促物业服务机构做好物管区域内犬只管理,一是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引导、劝阻、规范小区公共区域犬只喂养,三是发现小区公共区域内违反犬只管理规定行为的,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林业和园林

  重点对市民携带宠物入公园进行劝导教育,确保公园的和谐整洁。(来源: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