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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多部门联合发布禁燃倡议书

发表时间:2019-02-03 10:02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龚里

  移风易俗新气象,禁燃禁放守护“成都蓝”。为了大家可以度过一个安全、欢快、祥和的春节,昨(2)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发起“禁燃”倡议书,倡导大家过一个绿色环保年。倡议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按照现行《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高新区(西区、南区)、天府新区(六环路二绕以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外,我市其他远郊区(市)县政府也对禁放区域进行了划定。

  根据上述规定,我市范围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场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成都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齐心协力防范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我们共同倡议:

  一、做生态环境先行者

  严格遵守《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不违规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展示蓉城市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过一个低碳环保年。

  二、做低碳生活宣传者

  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成都市民的自觉行为,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同护佑美丽蓉城,过一个文明健康年。

  三、做陈规陋俗监督者

  增强生态环境意识,主动劝阻、抵制亲朋好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以举手之劳消除火险隐患,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年。

  四、做文明新风践行者

  选用音乐、鲜花、书画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营造扮美佳节氛围,提倡在非禁放区也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做到文明祭祖、不焚烧纸钱,摒弃落后祭祀用品,过一个平安祈福年。

  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不懈的努力,为成都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应有贡献。

(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