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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养老院”搬进老年人家中 成都试点“家庭照护床位”

发表时间:2020-07-29 09:16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关荣

  “他们每天中午、晚上来给我送饭,隔三差五来帮我收拾屋子、打扫卫生、按摩理疗,还给家里安了不少扶手,生活实在方便了许多!”家住成都市武侯区华鑫名屋小区的刘正敏爷爷今年88岁了,独居的他非常满意这上门的服务。

  把“养老院”搬进家中。今后,成都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这样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了。记者28日从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于日前出台了《成都市实施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3个试点区推进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试点周期为2年。

  参照养老机构标准

  老人将享受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上门服务

  来到刘爷爷家里时,他正在看电视,尽管屋内杂物不少,却也干净整洁;卫生间、床边都安装了助力设备,能帮助爷爷起身和行走。为刘爷爷提供服务的是附近的安康乐孝康养中心,他们有专门固定的工作人员,上门来照料爷爷,“他们工作很仔细很贴心,把我照顾得很好!”

  武侯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去年全区启动了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的前期工作:走访老年人家庭,摸清老人的服务意愿和需求。“截至目前,红牌楼街道、双楠街道,已有近百户意向老人家庭预备下一步签约。”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规定,试点区域,老人将享受每天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个小时的上门服务。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人提供照顾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而为了实现家庭照护专业化,服务机构会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

  不收床位费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叠加享受补贴等政策

  “费用方面,由于刘爷爷有各项补贴政策,足够支付所选套餐服务,因此,个人暂时是不用掏腰包的。而且,我们还正在帮刘爷爷申请长期照护险,申请通过后,他就更没有后顾之忧了。”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还准备完善刘爷爷家里的适老化设施。

  据了解,《方案》明确了家庭照护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自主定价,并报试点区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长期照护保险等政策,减免家庭照护床位照护费用。

  同时,对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家庭照护床位实行“以奖代补”,服务机构在同一区内连续六个月的签约服务总人数平均达到10人/月,一次性奖励3万元(签约服务周期不低于1个月);同一服务机构在同一区内每连续6个月月均新增加10人,增加奖补3万元。

  居家养老探索

  着力解决老人“不愿住”“住不起”养老院难题

  “把‘养老院’搬进家中,此举一方面是满足老年人不想进机构养老而选择居家养老的意愿,一方面是结合长期照护险制度,为长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谈及为何推动这项工作,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他介绍,截至2019年底,成都市有户籍人口1500.07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316.04万,老龄化率达21.07%,高于全国18.1%的平均数。全市现有养老机构546家(其中公办218个、民办328个),养老总床位12.5万张(含筹建),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床位39张;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7%、65%。调查显示,成都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每名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平均成本在3000元/月以上,而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为232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老年人月平均养老金仅为567元。老年人现有收入水平难以覆盖养老服务成本。此外,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目前居家养老仍然是绝大数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

  “因此,如何为长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解决刚需老人‘不愿住’‘住不起’养老院的难题,便成为我们长期以来着力解决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为此,成都决定在13个区推进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将“养老院”搬进老年人的家里。(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