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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2017-03-16 11:02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杨金祝

  3月15日上午,新津县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彩虹桥广场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新津县人民政府主办、新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新津县消费者协会承办,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县人大副主任程太良、县政府副县长熊健、县政协副主席阮晓离等相关领导,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五津街道,烟草专卖局等52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代表约3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新津县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彩虹桥广场隆重举行

现场讲解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

  宣传活动中,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人宣读“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倡议书”;县人大副主任程太良、县政协副主席阮晓离向新津县首批创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单位授牌,花舞人间景区作为首批创建示范单位发言;县电子商务协会会长邱海翔代表协会围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作了诚信承诺发言;县政府副县长熊健就如何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作了讲话,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放心舒心消费城市”为契机,加大网上网下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推动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维权新机制,积极推动构建消费维权新机制。二是广大生产经营者要秉承诚实守信的商业理念开展经营活动,切实履行好必要的社会责任,做到诚实经营、守法经营。三是广大消费者要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共同推动建立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四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宣传媒体和新兴媒体适时对全社会发布相应的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理性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消费理念,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消协设立了咨询受理台、投诉受理台、假冒伪劣宣传台,现场讲解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消费者耐心讲解白酒、日化用品、小家电等消费商品识别方法。30余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分别设立宣传点开展了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50余个,悬挂条幅20余幅,发放新《消法》、《赔偿先付制度》、《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宣传资料18000余份及定制环保袋3000余个,接受消费者咨询近300余人,现场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1件。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辨假识假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来源:新津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