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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实施“阅读黑名单”未尝不可

发表时间:2015-12-04 15:53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杨金祝

  面积达6万平方米的厦门市图书馆新分馆启用在即,该馆墙面有一种似乎不应出现的特殊装置——噪音显示屏。之所以如此,是因本该书香萦绕的图书馆,正遭受嘈杂之苦,尤其是大量小读者涌入后。近日,厦图专门邀请资深读者与专家,共商应对之策,其中含引入阅读黑名单制。(11月30日《海西晨报》)

  厦门市图书馆2015年1月至10月,到馆读者389.6万人次,日均到馆1.28万人次,总馆最高峰时一天接待近20000人次。根据总馆少儿阅览区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至10月该区域接待了89万人次的小读者。他们当中有相当比例是不受控制的“熊孩子”,随意追赶、吵闹、打电话、吃东西。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厦门市图书馆的接待压力很大,加之市民素质方面的欠缺,“熊孩子”的吵闹,已经将一个神圣的读书环境弄得不安宁。

  欧阳修曾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在古人看来,读书是一件再神圣不过的事情。古人但凡家境较为优越的读书人,捧书阅读之前,必先沐浴净身,在他们看来,这是必不可少的读书程序。同样不能省略的还有焚香,在香雾缭绕的书房里读书,实在不失为一种享受。而对于贫困的读书人来说,虽没有净身焚香的条件,但他们在读书前同样也会净手,生怕弄脏了书本。富也好,穷也罢,凡读书者,都会将几案整顿得洁净端正,书册一定要放整齐。

  厦门市图书馆嘈杂之苦已经失去了安静的阅读环境,制定“阅读黑名单”制度,一则是无奈之举,二则是给读书人“约法三章”,三是引导良好的阅读氛围 ,笔者认为未尝不可!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阅读黑名单”制度的终极目的是对市民和孩子们进行警示和教育,并不是要剥夺谁的阅读权力。图书馆是公共场合,图书馆的图书是公共资源,那么作为读书人就应当在阅读时遵守最基本的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做到文明阅读。毕竟图书馆不是KTV般的娱乐场所,需要安静和洁净,这样才能起到静心阅读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把读书当做一种生活方式,在索契接受专访时,习近平谈到,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试想一下,如果让习总书记到厦门市图书馆这样嘈杂的地方来读书,会有怎样的阅读效果。毋庸置言,肯定达不到享受阅读之美的境界。因此,引导市民共同营造更有品质的公共生活,这是很有必要的。通过“阅读黑名单”、学校教育、企事业单位规范、社会引导等多种渠道培养市民及孩子们的公民礼仪,让他们知遵守公共场所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内外有别、文明阅读,做到有品质的文明阅读。

  良好的阅读习惯来自于严格规范的管理,公共场合不服从管理,就应当受到管制和约束。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应该服从公众场合的社会规范。“阅读黑名单”看似不留情面,从顾全大局的角度来看却是势在必行的。当然,对这一制度的实施还应该进行人性化的引导,比如邀请知名人士进行监督、演讲,比如实施优秀小读者义务巡回监督、教师义务巡回监督、家长巡回监督等措施,逐渐营造出“文明阅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武侯区评论员 雨晓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