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所畏 行方有所止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新华社)
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体现;是在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前提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下又一块厚重的制度基石的体现;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初见成效之时,给真抓实干的广大党员干部吃下的又一剂“定心丸”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确立科学实际的问责原则,着重关注党的建设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普遍问题,全面具体规定六大应当予以问责情形,明确问责主体,区分细化问责对象,为失职失责者拉起衡量的“准绳”,划明不能触的“红线”,使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自身职责所在。广大党员干部方能从心出发,强化党的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时时刻刻与党同心同德,相信、依靠、服从组织。
纪律和规定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剑的光芒,由每一级党组织和每一位广大党员干部的严格遵守汇聚而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剑的锋刃,由党中央和有管理权限的每一级党组织的严格执行共同铸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刻提醒着每个党组织和每位党员干部头顶所悬的达利摩克斯之剑,“心有所畏”,“行”方“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