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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是文明社会的“标配”

发表时间:2017-03-02 16:59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龚里

  2月28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在北京召开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会上公布了201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和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四个100”先进典型名单。(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年来,我国的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从个人到集体、从家庭到社区、从城市到乡间……志愿服务的触角已伸向了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志愿精神也在慢慢由点到面、由此及彼式地向纵深渗透蔓延,这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是精神文明紧追物质文明发展的最好证明。一直以来,我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就存在着“两个文明”不同步的现象,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比,水平明显滞后。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体现就是人的文明素养不高,在道德的认知和养成上缺乏自觉性、自主性,从而拖了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后腿。而志愿服务事业的兴起和繁盛,对于促进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大有裨益。

  志愿服务精神的核心内容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与现代社会的文明进步理念相一致,与中国传统文化中所推崇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信条也相通相融,与当前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相契合,因此志愿服务应该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标配”,它符合现代人对于文明的理解,从价值取向和道德认知角度来讲,具有普世性和普惠性。从实践层面来讲,志愿服务也有其独特的优势。

  志愿服务人人皆可为、事事皆可为、时时皆可为。志愿服务的最大特点是不受身份、能力、时空等任何客观条件的限定,只要你主观上愿意,都可以成为一名志愿者。科技馆里义务讲解科学知识的小学生、公交地铁站和街道路面的交通协管员、上海世博会上的“小白菜”、杭州G20峰会上的“小青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志愿者。这一特点使得志愿服务本身更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更便于被落小落细落实,更易于走进百姓的日常生活,使其日渐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日用而不觉。

  因为易于实践,志愿服务精神往往更具感染力和传播力。依稀记得,各类国际赛事上,志愿者用一流的服务展现了文明的国家形象;各类抢险救灾中,志愿者用温暖的爱心驱散了灾难的冰冷无情。一个志愿者的行动力或许是微弱的,但一群志愿者的行动力却是强大的,这种力量往往震撼人心、涤荡灵魂。它会让我们看到自发自觉的互助力量可以与灾难抗争,会让我们感受到陌生的人与人之间可以因友爱而萌生感动,这就是志愿服务的魅力。无需硬性的说教和灌输,没有死板的条款和规则,志愿服务精神都是在自觉的实践中内化为人们的价值理念,这就是文明素养的提升,这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但志愿服务自觉自发的特点也决定了其与生俱来的弊端,它的良性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管理和引导,离不开经验的总结和借鉴,也离不开榜样的引领和示范。作为现代文明的“标配”,集结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是惠人惠己、利国利民的良善之举。 (新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