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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见义勇为设重奖值得推崇

发表时间:2017-10-17 16:19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娜

  近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审议修改稿规定:见义勇为者或者其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见义勇为者死亡,一次性给予百万抚恤金;河南人在外地见义勇为,享受家乡待遇。(10月15日 大河网)

  近年来,为鼓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避免“好人流血又流泪”,各地都建立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制度。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像河南省这样设重奖的还比较少见。对见义勇为者死亡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抚恤金,本人或者其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在外地见义勇为享受家乡待遇……这些政策将见义勇为的奖励拉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此,一经公布便获得无数关注和好评。

  “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这些民间俗语,说明中国人历来有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出现了一些偏差,以致于扶老人被讹、见义勇为反受伤无人问津等剧情不断上演。人们在慨叹好人难做的同时,面对紧急情况却都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好人见义勇为。

  今年以来,修订的民法总则中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以法律的形式为中国好人撑起了腰。但见义勇为毕竟存在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奖励或救助,也是制度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河南省的见义勇为奖励政策,不仅奖励的额度高,而且在外地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家乡的待遇,从而进一步彰显了政策的温度。这种鼓励见义勇为的好政策,确实应该多多益善。

  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凝聚讲仁爱、重民本、崇正义、守诚信的社会正能量,必须依靠政策的引导和政府的推动。通过政策的保障将见义勇为者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让“不敢扶”“见义不为”等现象日渐稀少,推动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因此,为见义勇为设重奖,值得倡导和推崇。(周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