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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移风易俗要敢于跟“闹”婚说“不”

发表时间:2017-12-14 15:25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周娜

  近日,“闹”婚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在全国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新风”的当下,“闹”婚,该不该“闹”,如何“闹”网民各执一词。

  古语道人生四喜: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婚礼本应是婚礼本应是一个浪漫、欢快、充满甜蜜的仪式,而如今“三斤三两”、“万里挑一”“万紫千红一点绿”等五花八门的彩礼,再加上闹新郎新娘、闹公婆、闹伴娘等方式的出现,使原本喜庆的婚礼长出丑陋的“小辫子”,而各个地方的“闹”婚则是愈演愈烈,再一次把婚礼上的陋习推上公众视野。那么,今天我们该如何把控“闹”婚,又该如何抵制婚礼上的不良习俗呢?

  “闹”婚不应冲击人们心理底线。2016年9月,云南发生一起闹婚事件,参加婚礼的朋友为了所谓热闹,将新郎赤身裸体被绑在树上遭人砸鸡蛋、泼墨水等等,显然这些朋友的做法已超出了新郎的心理底线,新郎为了气氛,只能是选择默默承受,朋友们对“闹婚”进行了不恰当的发挥,以至于变成了心理伤害,甚至还存在恶意伤害当事人身体。在婚礼上以活跃气氛为借口,公然伤害他人的身心健康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因为这是一种极度低俗的陋习,所谓的闹婚不能当作民俗看,而是要借婚俗进行抵制婚礼上的不文明现象,作为90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我们,应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抵制各种婚姻陋习,倡导婚事新办,倡导文明新风。

  “闹”婚不应是触碰法律底线的推手。今年6月,西安发生猥亵伴娘事件,两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在婚礼这个特定场合之下,很多人认为这种“类似骚扰”的行为是不受法律制约的,是一种民俗,也就是说,即使玩笑开得再大,伴娘一般都会顾及新郎新娘的面子而不能恼火,而这种低俗的行为就是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起哄人的气焰。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以捧场活跃气氛公然猥亵伴娘等背伦理道德行为,不应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对于那些触碰法律底线的“凶手”更应该将他们绳之于法,而新娘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武装自己,婚礼上的主角新郎新娘更应该主动提倡文明庆婚,抵制各种不文明庆婚。

  其实“闹婚”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古代时期婚礼习俗上的那些“陋习”早该被文明化,在婚礼上也应该摈弃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闹”婚应有度,莫让恶俗的“闹”婚打着传统民俗的旗号滋长陋习的传播。(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