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贯彻落实“精准脱贫”战略,开展“摘帽”行动便成了地方政府的“头等大事”。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还需持续发力、精准发力,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首要紧盯精准扶贫责任主体。扶贫干部作为责任主体,是扶贫工作的“把脉医生”,通过“望闻问切”,开出脱真贫、真脱贫的“良方”。纪检监察机构紧盯扶贫的责任主体,就抓住了精准扶贫的“牛鼻子”,严防“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其次加大查处力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措施是否细实、工作是否有所成效,是精准扶贫落地的关键环节。容不得作风不实、容不得有人打“歪主意”。扶贫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就深入到哪里,问题线索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哪里,责任就追究到哪里,形成追责问责的有效机制,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最后要畅通群众监督体系,大兴调研之风。脱没脱贫,群众最有发言权;政策落实有无偏差,老百姓的体会最能证明。纪检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群众的“点赞”作为工作落实的鞭策和脱贫致富的“试金石”,管严、管实、管活脱贫攻坚。
“要我脱贫”是党对人民的承诺,“我要脱贫”是人民对党的呼吁。实施精准扶贫,还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篱笆”,激活扶贫干部的干事活力,推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廉洁高效运转。 (郫都区评论员: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