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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儿童安全第一道防线是应有之义

发表时间:2018-07-13 19:25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田怀新

  【男子街头拐走3岁女童 自称想要个女儿】76日,江西赣州,男子驾车到一女童身边,不到20秒将女童诱骗上车,随后迅速离开。女童父亲发现女儿不见立刻报警。民警接警后,18小时成功解救出被拐女孩。嫌疑人被抓后称:“带了以后我还买东西给她吃,又没有亏待她。”(凤凰网视频)​​​​ 

  很愤怒,简直是让人瞠目结舌的无耻。且不说嫌疑人是否构成拐骗儿童罪,单是逻辑便是狗屁不通。自己没有女儿,便拐个女儿,还恬不知耻的狡辩没亏待她?那是否别人家的房子很漂亮,你的很差,你过来画个圈便是你的?银行里钱很多,你很穷,抢走便是你的? 

  很庆幸,孩子被拐18小时便被找回。若是未成功找回,年幼的她将经历什么,是否真的如嫌疑人张某所狡辩的被当做女儿养大,还是会被贩卖到其它的地方,或者遭遇极度糟糕的事情,后果不堪设想。 

  拐卖儿童,早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孩子被拐走的一刻,就是一个美满家庭家破人亡的时候,这是社会现状,让人无奈到无法反驳。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珍宝,有着原属于自己的人生,而拐卖者粗暴地破坏了这一切。每个被拐儿童的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都有一群失魂的亲人。 

  缘何拐卖儿童屡禁不止?又是什么让犯罪分子顶风作案知法犯法?对于身边频频出现的事件,到底还能有怎样的规制办法?这不仅是关注拐卖儿童的有心人之问,更是全社会之问。 

  首先,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打拐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贫困山区、农村落后地区法律意识淡薄,传统的“养儿防老”、“儿女双全”等封建传统思想的存在,使得一些人置道德和法律于不顾,高价收买儿童,形成了巨大的买方市场。其次,现实中法律对收买儿童行为的处罚相当轻。只要不虐待儿童,不阻碍警方执法,不需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过轻的处罚,难免给国人造成“收买孩子不会受处罚”的错觉,无形之中助长了犯罪活动的气焰。再次,警力不足也是打击拐卖儿童不利的原因。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快,社会形势复杂多变,很多社会矛盾都反应在警察的工作中,事情多且繁杂,公安人均警力少,特别是一线民警的工作负担相当沉重。 

  拐卖儿童,近在咫尺,且手段之卑劣常人无法想象。除了趁家长没有防备把孩子偷走,还有很多光天化日之下有计谋有组织的抢夺,还有一些人贩子切中孩子的软肋和天性,就像是新闻里的张某,通过哄骗、诱拐等方式带走无知的孩子。 

  儿童变成商品,不仅刺痛了所有无辜的家庭,还践踏了社会最基本的人伦,是一种不容于任何时代的深不见底的大恶。对于这样的大恶,我们既要通过迅雷不及掩耳的反应、绝不姑息的态度、雷霆万钧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严惩犯罪分子,烧尽败叶劣根、净化社会环境,也要筑牢儿童安全第一道防线。保护儿童安全最关键是要防患于未然,监护人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很必要,有效增强孩子防拐骗意识更有必要。 

  如何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如何高质有效的提升孩子的防拐骗意识,这是值得我们所有人思考的议题。 (郫都评论员:罗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