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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文明养犬的公众意识

发表时间:2019-07-16 18:21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田怀新

  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但不文明养狗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正如遛狗不自觉牵绳、排泄物不主动清理、损害公众利益的极端爱狗行为,更有频繁发生的恶狗伤人事件,再加之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等等,谈“犬”色变和遇狗绕道成为常态。笔者认为在共创美好生活的当下,公众的文明养狗观念亟待提升。

  公众不文明养犬行为,已经被诟病多年。当在道德说教无法阻止冷漠的养狗人时,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硬性规定倒逼养狗人规范饲养行为,促使树立起应有的规则意识和公共意识,满足群众对加强城市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期待所在,这无疑是社会治理进步的表现。构筑起文明养犬的刚性规则,加强从严管理和控制,俨然成为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同时也体现治理体系的“密度”,反映着治理能力的“精度”。

  但是在整治不文明养犬行动中,却出现了个别极端现象。去年云南文山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被称为“史上最严遛狗令”,其中“7点到22点禁止遛狗”的规定,只满足不养狗人的需求,却未考虑到养狗人和狗的作息时间,无形中侵犯了规规矩矩养狗人的权利。同时这一时间段政府部门早已下班,必然监管缺位,规则最后成为一纸空文。这可能加剧双方的偏见和对立,不利于矛盾的最终化解。另外一篇介绍“异烟肼”毒杀流浪狗的文章广为流传,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应用,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并不妥当,即是对生命的漠视,又破坏规则体系和法律规定,最终可能激化矛盾,导致道德紧张、社会失序。

  类似以上“一刀切”做法,妄图永绝狗患,恐怕难以实现。提升公众文明养狗观念是一项需深耕细作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操之过急。一方面要规范疫苗生产,严格狗证发放,发挥法律的约束和惩处力量,倒逼养狗人提升文明素养。但更为重要的是,化解日益突出的狗患矛盾,回应群众需求,解决现实问题,考验着政府部门社会治理的智慧和耐心。要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明确可行和不可行之间的界限,协调兼顾社会各个群体的利益,循序渐进的推进文明养犬行动,在长期持续性的熏陶中,春风化雨般提升公众养犬观念。(青白江评论员:青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