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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不容任何形式暴力存在

发表时间:2021-01-28 17:07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田怀新

  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引诱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在学校里,谁家孩子被老师打了,家长往往会找老师要个说法。而在家庭中,父母打孩子就算家常便饭,也是所谓“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近年来,“女子情绪失控将幼子推下楼致其坠亡”“通辽5岁女童因尿湿裤子被父亲虐打致死”“39岁父亲用脚踹死4个月大女儿”,件件桩桩令人痛心不已。虽上述案例属极端现象,但由于孩子“不听话”“不学习”,家长就暴跳如雷、拳打脚踢的现象并不少见。为此如何遏制家长恶习、呵护孩子成长可以说是任重道远。

  裹挟着“家庭”与“教育”的双重外衣,家庭暴力的隐蔽性更强而不易发觉,使得本应该是最亲近的父母、最应该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监护人,却成为了伤害孩子的凶手。但是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的暴力,对孩子的伤害都是巨大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会让他们留下终身难以治愈的童年阴影,甚至让一些孩子有样学样,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成为问题儿童。

  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家庭教育需要远离暴力。不少家长打着对孩子负责的旗号,平日里暴力教育上瘾。殊不知,打骂只是教育的手段而非目的。当然拒绝暴力也不等于不教育,暴力不是教育的必选项,摒弃暴力是契合当下教育方法和理念的现实要求。在家庭中如何界定暴力行为,如何有效遏制暴力行为,又该如何制定惩戒标准,这考验着即将问世的《家庭教育法》,但也只有全面回应以上问题,方能彰显法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

  教育孩子是家里事,但如何教育事关公共福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这些老观点、旧思想,在现代文明社会早就应该被摈弃,家庭教育不容任何形式的暴力存在。家长需要做的是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以身作则培育良好家风,这才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简阳评论员 青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