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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德艺人无“戏”可唱

发表时间:2021-03-08 16:14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田怀新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从业规范,若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艺人因其工作的特殊性,会对社会大众尤其是粉丝产生较大的影响力,甚至直接关乎青少年价值观念的形成。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一些艺人在公众面前塑造着正直善良的美好形象,私底下却言行不堪劣迹斑斑,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劣迹艺人就应该予以严惩。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出台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可谓正当其时,此类行业规范具有强大的约束力,绝非简单的表表态就作罢。监管部门早在2014年就明确规定不得邀请吸毒、嫖娼等行为的演艺人员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最终劣迹艺人无路可退、无戏可演,只能落得结束演艺生涯、被观众“抛弃”的悲惨结局。从古至今来自行业内的抵制和管束都具有极大的威力力与震慑力,行业协会肩负着“清理门户”的社会责任,根据演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抵制时间从一年到永久不等,行业协会真正做到了肃清行业风气,整治行业乱象,营风清气正的演艺生态。 

  与此同时,管理办法既规定了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要受到惩罚,也给有过前科的艺人在改过自新之后怎样复出指明了方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不是一味的简单机械抵制,而是有方式有方法的区分对待。对于情节较轻的演艺人员,不能一棍子打死,更多采用批评教育的方式,正如暂时取消行业相关参赛、评奖、表彰的资格,在改正错误之后能够有机会继续活跃在荧幕上。 

  为此,整个行业相关的广播电视平台、演艺公司等机构,必须将管理办法作为“必修课”,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反情节与惩戒力度相结合,发挥自身力量对劣迹艺人进行联合抵制。作为艺人必须要时刻注重个人形象,谨言慎行、尊德守法、慎独慎初,不能有丝毫德大意和侥幸,以防言行不当成为劣迹艺人。我们相信约束艺人树立良好风气的机制已经形成,只要能够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就可以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也能倒逼艺人规范言行,做他人真正的偶像。 (青白江评论员:韩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