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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文明需要更多“法律明白人”

发表时间:2021-11-26 14:55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付俊豪

  近日,多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对于农村来说,这无疑是推进乡村文明、建设美丽乡村的一剂“强心针”。 

  群众的法律观念正日益变强。在过去,法律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农村几乎是法律的真空地带,人们不知法,或者畏法如虎,想方设法避免与法律打交道。随着新中国普法力度的日益加强,以及送法下乡的项目不断增多,法律在农村慢慢扎根生长,逐渐不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人们甚至不再怕“打官司”,遇到问题选择诉讼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用法、守法的观念变强了。 

  但是法律人才瓶颈,阻碍着乡村法治文明再上新台阶。通常,优秀的法律人才一般在大城市工作,他们对乡村的小诉讼、小官司不感兴趣,甚至在有的县城找不出几个业务精深的律师。但当农村老乡们有了法律需求时,他们要么是找不到专业的律师,即便有些“乡村律师”,但往往语焉不详;要么就是求助于互联网,但网络上的答复杂乱无章,效果也并不理想。 

  农村需要法律,更需要法律人才。乡村既要自治,又要法治。乡风文明的推进,乡村秩序的维护,不仅需要传统观念和规矩的约束,还需要培育浓厚的法律意识。以法为本,德法结合,多措并举,优势互补,打出一套“组合圈”,乡村才会真正实现持久的文明。当然,法律意识的提升离不开法律人才的跟进,我们既要送法下乡,又要育人在乡,培养更多乡村“法律明白人”,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要因地制宜有序引进和培育“法律明白人”。法律门类繁多,涉及生活方方面面,但人们所处的地域不同,其所需重点解决的事项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在培养“法律明白人”时亦要有所侧重。有些地区“天价彩礼”较高,涉及婚姻财产的诉讼较多,就需要多培养婚姻财产方面的“法律明白人”;有些地区涉及拆迁征地赔偿较多,就应该重点培养征地拆迁相关方面的“法律明白人”。因地制宜,才会事半功倍。 

  “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是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因此可以在其带领下推动乡村法治实践,为乡村振兴提供一道有力的法治保障。(都江堰市评论员:杜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