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文明办、教育局、文联: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我市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弘扬雷锋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鼓励创作倡导未成年人自信自强、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弘扬正气,礼貌待人的优秀童谣作品。
4.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二、作者要求
在校师生、童谣创作专家、社会各界群众和集体均可。
三、作品报送与评审
(一)公开征集作品的报送。所有征集的原创作品须有作者原创承诺签名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文联。
(二)区(市)县征集作品报送。由本地文明办会同教育局、文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后,由本地文明办报送至市文联。各区(市)县报送的童谣作品为3—5首。
(三)作品评审。市文联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统一评审。
(四)报送时间。作品报送的截至时间为6月5日。
四、结果运用
1.表彰奖励。本次活动将评出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胜奖20个以及组织奖10个,并予以相应的奖励。
2.集中展示。在成都文明网上对部分优秀童谣作品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在《时代教育》杂志刊载获奖作品;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与第一届全省优秀童谣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童谣作品。
2.明确责任,按时报送。市、区(市)县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市文明办协调成都传媒集团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刊登相关报道,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童谣作品;市、区(市)县文联要组织儿童文学作家创作童谣作品并组织专家审评;市、区(市)县教育局要发动广大中小学师生创作童谣作品并参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在截至日期内及时将《优秀童谣推荐表》和童谣作品的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市文联。
3.认真填报,严禁抄袭。请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填报《优秀童谣推荐表》,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若为集体创作,则只填写单位名和联系方式,原创作品须有作者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原创承诺签字。各区(市)县文明办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市文明办联系人:邹沁逸 电话:86635056
市文联联系人:杨虎 电话:86637395
市文联邮箱:wenxuechu@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家坝街7号文联大厦6楼文学处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5月3日
附件:
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注:原创承诺签名一栏必须由原创作者本人(监护人)签字,整理者无须在此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