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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消费者保护工作

发表时间:2017-03-16 11:59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杨金祝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活动氛围,今年3.15期间,锦江区突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树立“诚信经营 消费者优先”理念,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改善,加快打造国际购物天堂核心锦江区,助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确保新常态下锦江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现场答复群众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

  3.15主题活动火热开幕 普及网购维权知识

  3月11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锦江区在居然之家琉璃店举办了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放心舒心消费在锦江”的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发放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维权实用攻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手册》等宣传资料并提供现场咨询。活动紧扣“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宣传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展板、现场答复群众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日用品、药品等商品的识假辨假知识,宣传购买商品时的注意事项以及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维权途径和方法。“推动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强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教育对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十分有必要。”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旨在加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除本次“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放心舒心消费在锦江”活动,锦江区下设16个市场监管所分别以辖区大型商场、卖场、行业、社区、学校等为依托,结合各辖锦江区特点,纷纷展开了“3.15”宣传纪念活动,多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着力化解消费纠纷 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为强化消费维权机制,着力化解各种消费纠纷,切实营造“购物天堂”核心锦江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6年1至12月全年,锦江区共受理各类工商、食药监、质监消费投诉、举报11140件,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920432.7元。锦江区去年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成功调解了多起“预付卡销售”、“网上商城销售”等群体性消费纠纷,为维护锦江区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5月底,经过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三合一机构职能调整,12345(涉及12315、12331、12365类)、省食药监12331、金信工程、96110文明热线、信访大数据等各信息平台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统一到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消保科处理。在原金信工作平台尚未覆盖全部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情况下,为在整合过渡期该项工作不缺位、不失位,锦江区通过建立“锦江市监12345”QQ工作群,实现对各类消费投诉、举报的及时分派和督办。自三合一机构职能调整后,通过以上各个信息平台甄别后共受理各类工商、食药监、质监消费投诉、举报 8865件。此外,截止2016年12月31日,接收信函类投诉、举报304件,并分派至辖区所办理。

  以点带面 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为建设国际购物天堂核心锦江区,不断推进锦江区传统商圈升级以及新兴商圈的培育,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根据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消协《2016年度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锦江区以提升锦江消费环境和整体形象为目标,以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城市为抓手,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落实中央“促消费、稳增长”的重大部署,提高市场监管和社会诚信水平,全力打造“放心舒心消费在锦江”的城市新形象,促进锦江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锦江区以创建“五个一”为目标(一条消费示范街锦江区、一个示范旅游景锦江区、一个示范商(市)场、一个消费示范行业、一个示范服务企业),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分层推进的方法,注重“点、线、面”(即企业、行业、锦江区域)的有机结合,由点到面进行拓展。2016年,“远洋太古里商业街区”、“群光百货”分别成功创建“消费示范街区”和“消费示范行业”。

  锦江区积极制定典型示范引领标准,加强放心消费品牌化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购物、旅游业、服务业自律标准,按照标准创建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的要求,重点突出履行创建承诺、承担社会责任、人民群众满意三个方面,形成可复制的放心舒心消费典型示范建设标准。同时,完善示范单位自律功能。发挥企业在创建活动中主体作用,加强创建活动自律机制建设,完善服务保障、解决诉求、规范行为等自律机制,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带动本行业、本区域创建工作。提升精品示范效应。培育精品示范效应。培育一批购物放心、旅游舒心、服务温馨的精品示范企业,放大创建工作精品示范引领作用,典型示范得到经营者广泛认同和消费者普遍赞誉,创建工作成效明显,逐步使放心舒心消费成为“城市名片”、“街区名片”、“企业名片”。

  此外,锦江区搭建社会监督互动平台,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市民巡访、维权志愿者参与的网络,继续发挥维权机构、传媒等监督资源,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充分利用现有各类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信息的收集、办理、反馈等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在创建工作中的推动作用,逐步形成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来源:锦江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