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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烈士 不再无法可依

发表时间:2018-07-11 12:48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田怀新

  英雄烈士自古以来都受到人们的追捧,互联网时代也不例外,但随着互联网时代娱乐性不断增强,英雄烈士形象被消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被破坏的事件层出不穷。如何保护烈士形象,我们该何去何从……

  近年来,社会上有关英雄烈士的负面消息不断传来,有人为了“还原历史”而不断质疑,有人为了娱乐大众而丑化形象,搞笑版“董存瑞炸药包”、“邱少云被火烧”图片肆意在网上蔓延……针对这些行为,社会上引起了剧烈震动,各界人士都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愤慨。

  英雄烈士在生前用生命换来我们的幸福生活,而今天烈士的形象却被享受革命成果的人恶搞。必须承认,这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结果,但是针对这种种社会乱象,仅靠道德约束行为显然已缺乏效力,必须依靠法律来“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随着社会呼声的不断高中,尤其是邱少云亲属提起的人格权纠纷案,2017年的全国两会中,通过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建议已经被写入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经过数十次的座谈会、多次的调研、档案查询等步骤,多方论证,还原事实,最终在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中,全票通过了我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法,首次提出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受到法律保护,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不同于以往人物名誉肖像权的保护难以具象化,此次立法保护英雄烈士形象等将从各级人民政府入手,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归入相关保护部门日常工作责任中去,将纪念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纳入到城乡规划中去,法律条款十分具体而详尽,压实了责任主体,切实保护起英雄烈士的形象,与此同时,此次立法配套建立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也十分惹人注目。(新都评论员:周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