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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睛的“广告弹窗”

发表时间:2019-12-27 09:14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关 荣

  12月4日,人民日报发文称,如今,消费者打开电脑网页、登录手机客户端,往往会发现,一些形形色色的“弹窗”扑面而来。这些弹窗有的是信息推广,有的是商业广告,很多时候让人避之不能。

  电脑开机后首先要做什么?如今提出这个问题,恐怕很多人都会无奈的回一句:“关广告”。昨天才关注过一双鞋,今天开机后,屏幕右下角就会马上收到商家为你专门推送的弹窗广告……猝不及防的“弹窗广告”仿佛无处遮挡的牛皮癣令人难堪与尴尬。更令人头疼的是,关闭按钮不显眼,一不小心弹窗广告越点越多……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甚至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可以在消费者浏览过某个商品或某条信息之后,准确的推送与之相关的信息、广告。这种“量身定制”的弹窗不仅扰民,还可能侵权,存在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开机半分钟,关广告5分钟”的无奈现状不禁令人发问,难道弹窗广告真的没法禁绝吗?

  其实,我国《广告法》早就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此外,201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就召开了“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专项研究治理网络弹窗乱象,并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弹窗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因此,治理广告弹窗需要监管部门需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追究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同时接受群众举报,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被多次举报的网站处理违法弹窗广告。真正做到违法必究,而非任由弹窗广告霸屏而无所作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屏幕才会越来越干净,信息才会越来越安全。

  治理广告弹窗“顽疾”需要各网络经营者履行法律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关闭按钮和通道,解决关不了、越关越多等问题;控制弹窗广告的数量和位置,避免因弹窗广告过多过滥影响网民上网体验,同时坚持自查自纠,将检查、关闭违法弹窗广告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承担起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责任。(崇州市评论员 郭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