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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更好为“凡人义举”撑腰

发表时间:2021-03-26 11:15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关荣

  前几天,抖音上一位路人摔倒,一些人犹豫要不要扶的视频,又让网友对“扶不扶”展开讨论。扶不扶,不是新鲜话题,社会早有共识,只是经过前些年多起好人被讹事件后,不少人“心有余悸”。在社会早已形成“该扶还得扶”的共识后,法律还得对社会公德予以强有力的呼应,只有在这类“是非题”上给出定论,才能让社会不在“扶不扶”“劝不劝”“救不救”“追不追”这些“选择题”上迟疑。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危济困、雪中送炭、拔刀相助,在他人陷入困境时,多数人是会站出来施予援手的。互帮互助的美德延续至今,不仅是文化的传承,更在于制度和道德评价的保障。其中,法治的公平,起到关键作用,因为一次法律上的评价偏颇,就会极大削弱道德的力量,趋利避害就会成为社会心理,滋生冷漠。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好人被讹的现象越来越少,但网络上依然有一种“悲观”的情绪存在。一些人在看到好人被误判的消息后,大声感叹“不敢做好事了”“好人没好报”。如果好人真是遭遇不公,那么这样的消极情绪,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我们不能一边提倡见义勇为,一边让人寒心。这是个朴素的道理,也是人们心中最大的道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理直气壮地敢扶、敢劝、敢救、敢追,司法的每一次判决,都得用正义的力量给人以信心。

  今年全国两会,最高法举办2021年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访谈,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通过一系列案件的审理,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善良风俗。

  可以说,最高法提出的“不和稀泥的做法”,就是对好人好报的最好的保障。有很多个案传递出了鲜明的是非导向:法律就是为好人撑腰的,做好事是没有后顾之忧的。比如,河南法院在“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中,判决阻拦老人离开者不用担责;广东法院审理的“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中,认定村委会无需对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者负责;江苏法院审理的“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认定追赶小偷行为并无不当,小偷跳河并拒绝上岸应对自己溺亡负责。一系列个案,为见义勇为者吃下了“定心丸”,让公道不仅自在人心,更被法律所捍卫。

  司法对公平正义的捍卫,是社会道德的最好弘扬。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案例”,都是明辨是非曲直、弘扬社会正气的好时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社会治理还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法律的判定要更加契合道德的评价。在关乎人情冷暖的领域,法律要旗帜鲜明地给出准绳,执法要准确无误地做出裁定。如此,才能让更多的凡人义举,成为直抵人心、温暖社会的暖意。(龙泉驿区评论员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