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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宣传要“求变求新”

发表时间:2016-04-18 06:45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龚里

  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联合举行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座谈会。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分别作发言。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表示,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4月16日《人民日报》)

  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对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这里也无需过多赘叙。当务之急和首要任务,就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部法律贯彻好、宣传好,让国家安全法深入人心、体现在每一个公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点滴之中。

  众所周知,尽管国家安全法涉及政治、人民、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等诸多方面,但其依然像许多法律法规一样,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安全”作为立法的终极目的。由此可见,人民既是国家安全法的终极保护对象,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中坚力量。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取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同时,人民也必须尽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以实际行动来积极主动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中去。

  既然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那么,作为公民必须加强学习研究,做到学法、懂法;作为立法机关和各地各部门,就要持续不断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然而,做好国家安全宣传工作并非简单的事情,如果还是沿用传统单一的方式方法,必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为此,笔者认为,要想使国家安全法深入人心、人脑入心,在宣传上必须要做到求变、求新。

  求变,就是要转变宣传思路,唤醒社会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不能照本宣科、只是为了宣传法律条文而宣传,或是为了应付形式而宣传,而是要转变宣传思路,立足于国家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唤醒社会大众的国家安全意识而宣传。也就是说,要以身边大量鲜活的典型案例,告诫每一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彻底纠正社会公众认为“国家安全与普通老百姓没有直接关系”的谬误,让人人都意识到自己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角、守卫国家安全卫士,自觉抵制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求新,就是要创新宣传方法,增强国家安全法的传播力和渗透力。贯彻宣传国家安全法,利用电视、报纸、图书等传统方式宣传固然重要,但要想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将这些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熟记于心,还必须结合时代特征和发展要求,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具体地说,就是要创新宣传方式,结合互联网的特征,利用电脑、手机客户端等平台,通过手机报、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对国家安全法进行全方位、多时空、多角度的宣传,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的传播力;要创新宣传载体,通过举办主题展览、知识竞赛、影视歌曲、典型评选,创作微电影微小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的渗透力,进一步扩大国家安全法的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

  总而言之,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要打破传统方式,求变、求新。只有不断转变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才能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安全。(长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