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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者也要有“个性”

发表时间:2016-04-18 06:48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龚里

  儿童文学,文学是核心,文学应该培养孩子的高雅趣味、高贵品质,而不能一味地顺从与满足。浅阅读的愉悦是即时的,与阅读同步发生;深阅读的愉悦则来自读后的思索、品味与琢磨。在质量上,一定是深阅读的愉悦超越浅阅读的愉悦,刚刚获奖的曹文轩如是对记者说。(4月15日,《解放日报》)

  在提倡标准化和效率的社会,“个性”有的时候是“不合群”的代名词。较为典型的例子,是当年诺基亚的死亡。在所有的手机都开始接纳安卓系统的时候,诺基亚选择做一个“特立独行”的坚持研发塞班的公司。结果大家看到了,诺基亚什么都没有做错,但是就是在潮流的挤压下,一夜之间,卖身微软,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当然,诺基亚拿回了手机“卖身契”之后,能否“翻身农奴把歌唱”,还有待市场验证。

  但是,对于文学领域而言,文学创作者有“个性”并不是一件坏事。“个性”若是变成了“任性”,便是人生的一种灾难;但若是“个性”变成了一种坚守,便有可能化腐朽为神奇。你看,屈原坚持“个性”,虽然不愿意顺应潮流,但是在忧国忧民的情怀之下,为我们留下了很多千古之作;曹雪芹坚持“个性”,几经沉浮不改初衷,于是,《红楼梦》几经封锁,也最终传世;而最近在国际上较为热火的莫言、刘慈欣、曹文轩等人,更是在某一个领域,有某一个领域的执着,所以,才会经过多年的积累与耕耘,让自己的作品,家喻户晓。

  文学创作者要坚守的“个性”,是对于自己文风方面的坚持。大部分的传世之作,尤其是有创新因素在里面的传世之作,都要经历一个从不认可到认可的过程。如现代白话文、现代诗歌以及一些网络文学,都曾经迎来质疑期,但某些人在这些方面的不辍笔耕和坚守,让多样的文学形式,得以在高压之下留存了下来,被社会广泛接受。这说明,文学创作者对待自己的文字,要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惜,不要因为社会上的褒贬而随意扼杀,坚守有特色的自己的独立文学创作路,才会有更多的思考和创新。

  文学创作者要坚守的“个性”,更是对自己品格方面的坚持。文学作品是有“骨气”的,决定着文学作品是否有骨气的,则是文学创作者的品格。在市场的潮流和利益的冲击下,有很多文学创作者,学会了人云亦云,学会了趋炎附势,文学作品似乎可以快速生产、快速销售。然而,实践证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速成的文学作品,很难禁得住时间和群众的考验。而近年来一些成功的如曹文轩一般的大家的成名之路,更是告诉我们,文学创作者要有追求,有自己品格方面的坚持。不盲从,不趋炎附势,不忘记初心,文学创作者才有可能创作出辉煌的作品。

  愿更多有“个性”的文学创作者,能够在文学创作的路上引领新潮流。也许,下一个文学巨匠,就很快会从这些愿意坚守文学价值、愿意深入思考的文学创作者中产生。(曾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