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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应实时重拳治理

发表时间:2016-01-11 15:46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龚里

  曾在去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绑架案”,在美国当地1月5日有了最新的进展。根据美国《侨报》报道,3名嫌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的律师已经和检方达成认罪协议,三人将分别被判刑13年、6年和10年,刑满后,3人将被遣返回中国。(中国新闻网  1月8日)

  校园本是一个纯洁积极阳光的环境,我们在校园里除了学习专业的知识和基本道德礼仪外,更重要的是身边有同样活泼美好的朋友,然而,近些年来,校园暴力屡见不鲜,而且常常发生在中学,甚至有向小学发展的趋势,看到“扇耳光”、“扒衣服”、“烟头烫”这些触目惊心的虐待方式,笔者震惊气愤之余,更多的是对于未成年人“走偏”行为管理教育的担忧

  “校园暴力”必须得到关注,并发出“守正笃实久久为功”的声音。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2%的人认为重判“大快人心!虐待者罪有应得!”还有24%认为“判轻了!应该终身监禁!”这样的态度也体现了大众在“校园暴力”问题上寸步不让的坚决意志,和对暴力行为的深恶痛绝,作为成年人,我们有义务拿出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鲜明态度。

  “校园暴力”不仅仅是对受害者身体的伤害,更残忍的是对心理的摧残。未成年人的心智本不太成熟,面对一些不好的事情,容易产生偏激的想法,而被同龄人虐待的经历,非常有可能在受害者的心理播下“恨”的种子,留下较深的阴影,继而影响他对周遭社会的看法,甚至形成不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校园暴力”不应该止步于“训导”,还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监管惩治体系。我们的学校,在发生校园暴力事件时,通常是由学校出面给予“训导”、“开除”等处罚,没有上升到危害社会的高度,很少由司法程序介入,不知不觉便让很多“欺善怕恶”的暴力者胆子越来越大,而受害者又无法采用有效的方式反抗,久而久之引起严重的后果。

  三位已判刑嫌犯均是刚成年的学生,而其他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旧在等待着法律的最后判决。如此严重的惩处,是我国民众想象不到的,也是当事人始料未及的,他们从“无所谓”的态度变成现在的追悔不已,留给校园教育的将是一次沉痛的思考。

(郫县评论员: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