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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政府联手NGO给流浪儿童更多春天

发表时间:2013-01-17 07:42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李立光

  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首次联合社会组织开展救助将出台有关细则 

  1月16日,成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首次联合我市多家公益组织,召开“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社会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该中心人士表示,将联合社会组织力量共同参与困境儿童的救助和保护,这也是双方首次开展救助,同时,政府有望为NGO组织的帮扶行动埋单。

  救助中心的尴尬境地

  人力不足

  救助形式单一

  “有关儿童的救助保护,需要所有儿童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我们急需为困境儿童建立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系……”与市救助站一墙之隔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建立得十分完善,6-18岁的流浪儿童可以在这里得到全方位的救助和保护。令成都市救助站站长荣道清头疼的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涵盖预防、街头救助、站内服务、回归安置、医疗救治等方面,需要多部门合作,可该机构目前却存在着救助形式单一、资金来源单一、人力不足的困境。

  据悉,资金方面,由市民政局对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额拨款,但企业捐赠较少,社会关注度不够。此外,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很有限,“总共不到40人,工作人员照顾儿童尚且精力有限,更别说去关心流浪街头的儿童了。”荣道清说,该中心作为儿童救助的临时中转站,其实在资源配备上很有限。因此,他希望能联合我市现有的NGO力量参与其中。

  NGO组织的有利之处

  资金渠道多元

  志愿力量强大

  据悉,基于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儿童信息等方面的原因,目前的流浪儿童救助以政府为主导。救助力量远远不够,因此,联合社会组织力量十分必要。

  成都市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有了NGO的参与,将使善款筹集渠道多元化;除此之外,NGO组织对困难群体的关注更加敏感,也更容易动用志愿者力量实施帮助。

  “有社会组织和我们一起联合,双管齐下,社会对流浪儿童的关注度势必加强。”成都市救助站站长荣道清说。

  联手救助流浪儿童

  社会组织帮忙 政府有望埋单

  “我们可以联合更多的医疗、教育等资源,让他们提供帮扶,由政府来购买这些服务。”荣道清告诉记者,他们已和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锦江区第一精神病院、四川现代艺术学校等签好协议,由这些社会力量为孩子们提供帮助。

  “比如现代艺术学校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川音提供音乐干预,‘高峰共创’提供的沙盘治疗……”荣站长称,这部分经费,政府有望埋单。

  对此,同样参会的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邱伟表示,自去年12月民政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市民政局就对联合民间力量有所考虑。邱伟表示,政府不是全能性的救助机构,联合社会组织完善救助机制势在必行。下一步,他们将细化并出台有关政策。

  NGO

  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它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