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成都市新津县文明办、县绿委办、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在新津华润高级中学举行了新津县中小学“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成都市绿委办副主任陈光俊,县政府副县长罗智敏出席。全县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向全体中小学生发出了“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倡议:11岁以上的青少年每人每年至少种三棵树,毕业班的同学们以年级、班级、几个人或个人为单位,捐出一点零花钱,在校园内广泛开展“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活动。
启动仪式上,市、县领导分别向已开展了“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的新津县五津三小、新津华润初级中学、新津华润高级中学负责人颁发了荣誉证书。五津三小负责人介绍了“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华润高级中学2012级毕业生学生代表对开展“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作了发言:“为母校种上一棵树,为新津增添一点绿,虽只能为植树造林尽一点微薄之力,却能使新津更美丽,为这座宜居的山水田园城市添一分秀色;为母校种上一棵树,更是为我们自己种上一棵树,种上一棵感恩的树,感恩母校!感恩新津!感恩祖国!”最后,市、县领导和学生代表共同栽植了一株大榆树,作为这次义务植树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的纪念树。
罗智敏副县长号召全县中小学以“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为契机,将我县国土绿化工作与校园绿化美化工作有机结合,为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打造新津生态宜居环境、加快“幸福新津”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成都市绿委办副主任陈光俊指出,新津县“回赠一棵树,感恩母校情”义务植树实践活动将有力促进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养青少年从小关爱自然、积极参与“植绿、爱绿、护绿、兴绿”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该活动将义务植树与校园绿化美化相结合,与学生的德育教育相结合,在全市有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他表示市绿委办将对今后活动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全市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希望新津县多开展类似绿化活动,丰富义务植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