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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美德少年”和“美德少年之星”通知

发表时间:2012-07-09 13:42 来源:成都文明办 责任编辑:王 楠

 

  各区(市)县文明办、教育局,高新区发展策划局:

  近年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联合开展了成都市“美德少年”的评选,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形成了“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经研究,参照江苏“美德少年星级评选”经验做法,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2年成都市“美德少年”和“美德少年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下,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学生均可作为评选对象。往届已被评为“美德少年”的学生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言行文明、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

  3.勤学习、善思考,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刻苦,兴趣广泛,学有所长,成绩优异。

  4.在家中孝敬长辈、尊老爱幼,热爱劳动、生活俭朴,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意志坚强、不怕困难、乐观向上。

  (三)奖项设置

  1.成都市“美德少年”40名。

  2.成都市“美德少年之星” 10名。其中,孝道之星1名、勤俭之星1名、劳动之星1名、学习之星1名、创新之星1名、礼仪之星1名、助人之星1名、公德之星1名、守纪之星1名、环保之星1名。

  二、评选程序

  1.9月30日前,各区(市)县文明办、教育局在充分发动当地中小学校认真开展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向市文明办推荐成都市“美德少年”候选人2名(市属中学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区组织推荐)。同时,填报《成都市“美德少年”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2.10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会对各区(市)县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选出40名“美德少年”,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随后,从中遴选出20名在“孝道、勤俭、劳动、学习、创新、礼仪、助人、公德、守纪、环保”等10个方面有突出事迹的“美德少年之星”候选人,经网络、信函投票的方式,最终评选出10名“美德少年之星”,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

  3.11月上旬,对成都市“美德少年” 和“美德少年之星”人员进行命名表彰。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

  2.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区(市)县要做出具体细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广泛发动、严格把关、认真推荐,确保推选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未成年人道德先进典型。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要利用各类媒体对推荐、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美德少年”、 “美德少年之星”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学习“美德少年”、争做“美德少年”;各学校要充分运用学校主题班队会、学校报刊、学校广播、学校网站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美德少年”和“美德少年之星”先进事迹,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

  特此通知。

  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