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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假新闻”拷问媒体的公信力

发表时间:2015-12-28 06:28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龚里

  回顾即将过去的2015年,有哪些假新闻藏匿在“新奇”、“惊悚”、甚至“威胁”的伪装下,迷惑得你质疑转发、拍案怒斥?人民网“求真”栏目与360新闻按照网友的关注热度,梳理出“2015年度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假新闻”。“农村嫁女收彩礼超过八万算买卖人口”、“少林寺僧人劝捐100元”、“山东淄博周村现百人团伙偷孩子”等假新闻上榜。(12月25日人民网)

  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这里所讲的“事实”,是新闻之源,是新闻的生命。不是“事实”的新闻就不能被称之为新闻,脱离了“真实”的新闻也就失去了生命和毫无意义。

  正因如此,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明确要求,每一位新闻工作者,在从事一切新闻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忠于事实,不搞虚假报道。由此可见,客观公正地追求新闻的真实与准确,既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应尽的职责,也是开展一切新闻工作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无论是新闻单位(包括具备发布新闻资质的网络平台)还是新闻工作者,其在新闻报道或发布新闻的过程中,应该确保新闻的真实准确、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平衡表达各方意见,从而达到揭开真相、启蒙社会公众的目的。

  然而,尽管行业有严格的行为规范和从业道德要求,但在现实社会中,仍有极少数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为了一己私利或吸引读者眼球,不顾新闻媒体的责任和行业道德规范,未经现场采访和对新闻来源进行审查核实,就直接报道或二次传播道听途说的虚假新闻。如在“2015年十大假新闻”中,就有新闻媒体在未经核实消息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可靠性的前提下,对“收彩礼超八万算买卖人口”、“3岁男童遭同学奶奶剪4颗门牙”、“沈阳废墟陈尸多具 30警车到场”等虚假新闻,进行直接报道或转发,从而引发网络媒体的转载和社交媒体的讨论。毋庸置疑,不管是直接报道也好还是转载二次传播也好,归根结底都是未经核实就进行盲目草率报道,违背了新闻行业规范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

  盘点“2015年十大假新闻”,既是给人们以深刻的警醒,更是拷问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面对这一桩桩炮制出来的所谓的“新闻”,所有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都应该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自己在过去从事新闻报道或新闻发布的过程中,是否严守规范、恪尽职责,是否做过类似的虚假报道或为了博取读者眼球而从中添盐加醋?如何去做才能够切实担起媒体人的责任和提高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不管怎么讲,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良知的坚守者和信息的传播者,都必须牢牢把握“新闻真实性”的这一原则不动摇,把“真实性”作为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的“高压线”和“生命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和逾越。否则,不仅会失去社会公信力,更会在社会上无生存立足之地。(楚风)